唐書巻一百一十三
列伝第三十八
唐臨 晈 紹 張文瓘 文琮 錫 文收 徐有功 商 彦若
唐臨字本徳、京兆長安人。周内史瑾之孫。其先自北海内徙。武徳初、隱太子討
王世充、臨以策進説、太子引直典書坊、授右衛率府鎧曹参軍。太子廢、出為万泉丞。有輕囚久繋、方春、農事興、臨説令可且出囚、使就畎畝、不許。臨曰:「有所疑、丞執其罪。」令移疾、臨悉縱歸、與之約、囚如期還。
再遷侍御史。大夫韋挺責著位不肅、明日、挺越次與江夏王道宗語、臨進曰:「王亂班。」道宗曰:「與大夫語、何至爾!」臨曰:「大夫亦亂班。」挺失色、衆皆悚伏。俄持節按獄交州、出冤繋三千人。累遷大理卿。高宗嘗録囚、臨占對無不盡、帝喜曰:「為国之要在用法、刻則人殘、寬則失有罪、惟是折中、以稱朕意。」它日復訊、餘司斷者輒紛訴不臣、獨臨所訊無一言。帝問故、答曰:「唐卿斷囚不冤、所以絶意。」帝歎曰:「為獄者固當若是。」乃自述其考曰「形如死灰、心若鐵石」云。
永徽元年、拜御史大夫。蕭齡之嘗任広州都督、受賕當死、詔群臣議、請論如法、詔戮于朝堂。臨建言:「群臣不知天子所以議之之意。在律有八。王族戮于隱、議親也。刑不上大夫、議貴也。今齡之貪贓狼扈、死有餘咎。陛下以異於它囚、故議之有司、又令入死、非堯・舜所以用刑者、不可為後世法。」帝然之。齡之、斉高帝五世孫、由是免死。
臨累遷吏部尚書。初、来済謫台州、
李義府謫普州、臨奏許褘為江南巡察使、張倫剣南巡察使。褘與済善、而倫與義府有隙。武后常右義府、察知之、謂臨遣所私督其過、坐免官。起為潮州刺史、卒、年六十。
臨儉薄寡欲、不好治第宅。性旁通、專務掩人過。見妻子、必正衣冠。
兄晈、武徳初、為秦王府記室、従王征討、掌書檄。貞観中、官吏部侍郎。先是、選集四時補擬、不為限。晈請以冬初集、盡季春止、後遂為法。終益州長史、贈太常卿。
子之奇、給事中。坐章懐太子屬徙邊。後除括蒼令、與徐敬業起兵、誅。
臨孫紹。
紹、神龍時為太常博士。遷左臺侍御史・度支員外郎、常兼博士。韋庶人請妃・公主・命婦以上葬給鼓吹、詔可。紹曰:「鼓吹本軍容、黄帝戰涿鹿、以為警衛、故曲有霊夔吼・鵰鶚爭・石墜崖・壮士怒之類。惟功臣詔葬、得兼用之。男子有四方功、所以加寵。雖郊祀天地、不参設、容得接閨閫哉?在令、五品官昏葬、無給鼓吹者、唯京官五品則假四品、蓋班秩在夫若子。請置前詔、用舊典。」不省。
中宗始郊、国子祭酒祝欽明等知韋后能制天子、欲迎諂之、即奏以皇后亞獻、
安楽公主終獻、又四時及列帝誕日、遣使者詣陵如事生。紹以為非礼、引正誼固爭。帝又詔武氏陵及諸武墓皆置守戸、紹謂:「昊・順二陵守戸五百、與昭陵同。在令、先世帝王陵戸二十、今雖崇奉外家、宜準附常典。又親王墓戸十、梁・魯乃追贈、不可踰真王。褒徳衛卒、至踰宗廟、不可明甚、請罷之。」又言:「比群臣務厚葬、以俑人象驂眩耀相矜、下逮衆庶、流宕成俗。願按令切敕裁損、凡明器不許列衢路、惟陳墓所。昏家盛設障車、擁道為戲楽、邀貨捐貲動万計、甚傷化紊礼、不可示天下。」事雖不従、議者美歎。
睿宗即位、数言政損益、再遷給事中、兼太常少卿。先天二年、玄宗講武驪山、紹以典儀坐失軍容、當斬。帝怒甚、執纛下、左右猶冀少貸、金吾将軍李邈遽伝詔斬之。時深咎邈、帝亦悔、俄詔罷邈官、擯于家。
張文瓘字稚圭、貝州武城人。隋大業末、徙家魏州之昌楽。幼孤、事母・兄以孝友聞。貞観初、第明経、補并州参軍。時李勣為長史、嘗歎曰:「稚圭、今之管・蕭、吾所不及。」勣入朝、文瓘與屬僚二人皆餞、勣贈二人以佩刀・玉帶、而不及文瓘。文瓘以疑請、勣曰:「子無為嫌。若某、冘豫少決、故贈以刀、欲其果於斷。某放誕少検、故贈以帶、俾其守約束。若子才、無施不可、焉用贈?」因極推引。再遷水部員外郎。時兄文琮為戸部侍郎、於制、兄弟不並臺閣、出為雲陽令。累授東西臺舎人、参知政事。乾封二年、遷東臺侍郎・同東西臺三品、遂與勣同為宰相。俄知左史事。
時高宗造蓬莱・上陽・合璧等宮、復征討四夷、京師養厩馬万匹、帑廥寖虚。文瓘諫曰:「王者養民、逸則富以康・勞則怨以叛。秦・漢広事四夷、造宮室、至二世土崩、武帝末年戸口減半。夫制治於未亂、保邦於未危。人罔常懐、懐于有仁。臣願撫之、無使勞而生怨。隋監未遠、不可不察。」帝善其言、賜繒錦百段、為減厩馬数千。
改黄門侍郎、兼太子右庶子、又兼大理卿。不旬日、斷疑獄四百、抵罪者無怨言。嘗有小疾、囚相與齋禱、願亟視事。時以執法平恕方戴冑。後拜侍中、兼太子賓客。諸囚聞其遷、皆垂泣、其得人心如此。性厳正、未嘗回容、諸司奏議、悉心糾駁、故帝委之。或時移疾、佗宰相奏事、帝必問與文瓘議未。若不者、曰。「往共籌之。」或曰:「已議。」即皆報可。
新羅叛、帝将出兵討之。時文瓘病臥家、自力請見、曰:「吐蕃盜邊、兵屯境未解、新羅復叛、議者欲出師、二虜倶事、臣恐人不堪弊、請息兵修徳、以懐異俗。」詔可。
初、同列以堂饌豊餘、欲少損。文瓘曰:「此天子所以重樞務・侍賢才也、吾等若不任職、當自引避、不宜節減、以自取名。」衆乃止。卒、年七十三、贈幽州都督、謚曰懿。以嘗事孝敬皇帝、詔陪葬恭陵。
四子:潜、為魏州刺史。沛、同州刺史。洽、衛尉卿。渉、殿中監。父子皆至三品、時謂「万石張家」。韋温誅、渉為亂兵所殺。
文琮、好自寫書、筆不釋手。子弟諫止、曰:「吾好此、不為倦。」貞観中、為治書侍御史、遷亳州刺史。永徽初、獻文皇帝頌、優制褒美、拜戸部侍郎。坐房遺愛従母弟、出為建州刺史。州尚淫祀、不立社稷、文琮下教曰:「春秋二社本于農、今此州廢不立、尚何観?比歳田畝卒荒、或未之思乎!神在于敬、可以致福。」於是始建祀場、民悅従之。卒于官。
子錫、久視初、為鳳閣侍郎・同鳳閣鸞臺平章事、代其甥李嶠為宰相。請還廬陵王、不為張易之所右。與鄭杲倶知選、坐洩禁中語、又賕謝鉅万、時蘇味道亦坐事、同被訊、繋鳳閣、俄徙司刑三品院。錫按轡專道、神氣不懾、日膳豊鮮、無損貶。味道徒歩赴逮、席地菜食。武后聞之、釋味道、将斬錫、既而流循州。神龍中、累遷工部尚書、兼修国史、東都留守。韋后臨朝、詔同中書門下三品、旬日、出為絳州刺史。累封平原郡公、卒。
文琮従父弟文收、終太子率更令。善音律、著新楽書十餘篇。
徐有功名弘敏、避孝敬皇帝諱、以字行、国子博士文遠孫也。挙明経、累補蒲州司法参軍、襲封東莞県男。為政仁、不忍杖罰、民服其恩、更相約曰:「犯徐参軍杖者、必斥之。」訖代不辱一人。累遷司刑丞。時武后僭位、畏唐大臣謀己。於是周興・
来俊臣・
丘神勣・王弘義等揣識后指、置総監牧院諸獄、捕将相、俾相鉤逮、掩搦護送、楚掠凝慘。又汙引天下豪桀、馳使者即按、一切以反論。吏爭以周内窮詆相高、后輒勸以官賞、於是以急變相告言者無虚日。朝野震恐、莫敢正言、獨有功数犯顔爭枉直、后厲語折抑、有功爭益牢。
時博州刺史琅邪王沖、責息錢于貴郷、遣家奴督斂、與尉顔餘慶相聞知、奴自市弓矢還。會沖坐逆誅、魏州人告餘慶豫沖謀、后令俊臣鞫治、以反状聞。有司議:「餘慶更永昌赦、法當流。」侍御史魏元忠謂:「餘慶為沖督償・通書、合謀明甚、非曰支黨、請殊死、籍其家。」詔可。有功曰:「永昌赦令:『與虺貞同惡、魁首已伏誅、支黨未發者原之。』書曰:『殲厥渠魁』、律以『造意為首』、尋赦已伏語、則魁首無遺。餘慶赦後被言、是謂支黨。今以支為首、是以生入死。赦而復罪、不如勿赦。生而復殺、不如勿生。竊謂朝廷不當爾。」后怒曰:「何謂魁首?」答曰:「魁者、大帥。首者、元謀。」后曰。「餘慶安得不為魁首?」答曰:「若魁首者、虺貞是已。既已伏誅、餘慶今方論罪、非支黨何?」后意解、乃曰:「公更思之。」遂免死。當此時、左右及衛仗在廷陛者数百人、皆縮項不敢息、而有功氣定言詳、然不橈。
有韓紀孝者、受徐敬業偽官、前已物故、推事使顧仲琰籍其家、詔已報可。有功追議曰:「律、謀反者斬。身亡即無斬法、無斬法則不得相縁。所縁之人亡、則所因之罪減。」詔従之、皆以更赦免、如此獲宥者数十百姓。
累轉秋官郎中。鳳閣侍郎任知古・冬官尚書裴行本等七人被誣當死、后謂宰相曰:「古人以殺止殺、我今以恩止殺、就群公丐知古等、賜以再生、可乎?」俊臣・張知默固請如法、后不許。俊臣獨引行本更驗前罪。有功奏曰:「俊臣違陛下再生之賜、不可以示信。」於是悉免死。
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為人誣構、有功爭不能得。秋官侍郎周興劾之曰:「漢法、附下罔上者斬、面欺者亦斬。在古、析言破律者殺。有功故出反囚、罪當誅、請按之。」后不許、猶坐免官。
俄起為左肅政臺侍御史、辭曰:「臣聞鹿走山林而命繋庖廚者、勢固自然。陛下以法官用臣、臣守正行法、必坐此死矣。」后固授之。天下聞有功復進、洒然相賀。時有詔:「公坐流・私坐徒以上會赦免、踰百日不首者、復論。」有功奏曰:「陛下寬殊死罪、已發者原之、是通改過之心・自新之路。故律、告赦前事、以其罪坐之。若無告言、所犯終不自發。如告言赦前事、則與律乖。今赦前之罪、不自言者、還以法論、即恩雖布天下、而一罪不能貸、臣竊為陛下不取。」后更詔五品以上議可。
又上疏曰:「天下員有定、比選者日多、選曹諉囑公行、囂謗滿路。唐季人多逆節、鞫訊結斷、刑慘獄厳、革命歳久、其流弗改。事表生情、法外構理、而刻薄吏驅扇成姦。雖朝堂進表、列匭内牒、叫閽弗聽、叩鼓弗聞、使申其冤、正增其枉。誠令天官銓注有所不平・法司推斷舞法深詆・三司理匭受所上章擁塞不白者皆許臣按驗劾發、奪禄貶勞、不越月踰時、可致刑措。」后納之。
竇孝諶妻龐為其奴怖以妖祟、教為夜解、因告以厭詛。給事中薛季昶鞫之、龐當死。子希瑊訟冤、有功明其枉。季昶劾有功黨惡逆、當棄市。有功方視事、令史泣以告。有功曰:「豈吾獨死、而諸人長不死邪?」安歩去。后召詰曰:「公比斷獄多失出、何耶?」對曰:「失出、臣小過。好生、陛下大徳。」后默然。龐得減死、有功免為民。
起拜左司郎中、轉司刑少卿。與皇甫文備同按獄、誣有功縱逆黨。久之、文備坐事下獄、有功出之。或曰:「彼嘗陷君於死、今生之、何也?」對曰:「爾所言者私忿、我所守者公法、不可以私害公。」
嘗謂所親曰:「大理、人命所繋、不可阿旨詭辭、以求苟免。」故有功為獄、常持平守正、以執據冤罔、凡三坐大辟、将死、泰然不憂、赦之、亦不喜、后以此重之。所全活甚衆、酷吏為少衰、然疾之如讎矣。改司僕少卿。卒、年六十八、贈司刑卿。中宗即位、加贈越州都督、遣使就第弔祭、賜物百段、授一子官。開元初、竇希瑊等請以己官讓有功子惀、以報舊徳、由是自大理司直遷恭陵令。會昌中、追謚忠正。
初、鹿城主簿潘好礼慕有功為人、論之曰:「昔稱張釋之為廷尉、天下無冤人、今有功斷獄、亦天下無冤人。然釋之當漢文帝時、中外無事、守法而已。有功居革命之際、周興・来俊臣等掩義隱賊、崇飾惡言、以誣盛徳、有功守死明道、身濱殆者数矣、此其賢於釋之明甚。」或稱有功仁恕過漢于・張。起居舎人
盧若虚曰:「徐公當雷霆之震、而能全仁恕、雖千載未見其比。」
五世孫商。
賛曰:徐有功不以唐・周貳其心、惟一於法、身蹈死以救人之死、故能處猜后・酷吏之間、以恕自将、内挫虐焰、不使天下殘於燎、可謂仁人也哉!議者謂過漢于・張、渠不信夫!
商字義聲、或字秋卿、客新鄭再世、因為新鄭人。幼隱中條山。擢進士第。大中時、擢累尚書左丞。宣宗詔為巡邊使、使有指、拜河中節度使。突厥殘種保特峨山、以千帳度河自歸、詔商綏定。商表處山東寬郷、置備征軍、凡千人、襞紙為鎧、勁矢不能洞。徙節山南東道、襄多山棚、為票賊、商取材卒為捕盜将、別為屯營、寇所發、輒迹捕、捕必得、遂為精兵。江西都将反、韋宙乘伝抵山南發兵、商命部将韓季友以捕盜營士往。賊平、宙表留季友所部為綱紀。咸通初、以刑部尚書為諸道鹽鐵轉運使、封東莞県子。四年、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、出為荊南節度使。累進太子太保、卒。
子彦若、事僖宗為中書舎人。昭宗立、再用為御史中丞。張濬師敗太原、以彦若為戸部侍郎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俄代
李茂貞為鳳翔節度使、不得入、還為御史大夫。乾寧初、復當国、進位太保・斉国公。崔胤專政、以彦若位己右、不悅、以平章事為清海軍節度使、卒於鎮、而行軍司馬劉隱因主留務。方時多難、彦若最見信于帝、有以事自陳者、帝曰:「汝當問彦若。」其所倚任如此。
最終更新:2008年04月28日 20:11